虛擬資產專法過關 金管會:9子法拚明年Q1同步上路

虛擬資產專法過關 金管會:9子法拚明年Q1同步上路

▲ 虛擬資產專法過關 金管會:9子法拚明年Q1同步上路。(圖:資料照)

立法院今 (30) 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金管會證期局表示,專法將監理核心從洗錢防制全面擴大至營運健全與市場秩序,明定交換、保管等 7 大服務業別,嚴格規範境內發行穩定幣需央行同意且十足準備,並祭出操縱價格最重判 10 年。新法預計最快於 2027 年第一季底前配合 9 子法上路,現行 8 家已登記 VASP 業者及相關金融機構,須在 1 年內重新申請許可,最長享有 2 年的換照過渡期。

虛擬資產專法三讀過關,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表示,特別感謝立法院各委員在審查期間提出的寶貴意見與支持,讓整體法案規範更為周延。他強調,專法的通過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宣告我國對虛擬資產 (VASP) 業者的管理,將正式由過往的「洗錢防制為核心」,全面擴充至「健全營運及市場秩序」。

黃仲豪說明專法四大重點,第一是強化虛擬資產服務商的監理,法案中明確定義了 7 種服務型別,包含交換商、交易平台商、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借貸商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的業別。未來將全面規範經營業務所涉及的財業務、人員消極與積極資格、以及內部控制等經營規範。

第二為外界高度關注的「穩定幣」發行與管理,專法嚴格規範,未來業者若欲在境內發行穩定幣,必須取得中央銀行同意及境外貿易許可,發行人也必須維持十足準備的資產,且需全額交付信託保管,此外,需定期進行查核並落實資訊揭露。

至於海外發行的美元穩定幣如 USDT、USDC,則屬於一般虛擬資產,未來上架需經公會審查後報主管機關核備。而涉及穩定幣的發行面業務,不論發行者是否為金融業,均由金管會銀行局主管。

第三,為防範虛擬資產市場不公正行為,專法明文禁止虛偽、詐欺或操縱價格等不法手段。違反者可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0 萬元以上至 2 億元以下罰金。

第四,既存業者給予過渡期。黃仲豪說明,專法正式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行定之。目前的目標是在 2027 年第一季底 (3 月底) 前完成包含「服務商設置辦法」、「人員管理規則」、「業者財業務管理辦法」、「穩定幣許可與管理辦法」等 9 項配套子法的修訂與預告,並與母法同步實施。

現行已完成洗防登記的 VASP 業者為 8 家,在新法實施前仍開放新申請,但包含辦理保管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必須在施行後 12 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並於法案施行後 21 個月內經金管會許可及取得許可證照;必要時,可延長 3 個月,並以 1 次為限。簡言之,業者必須在 2 年內申請並取得執照,否則不得經營相關業務。

另外,針對立法院通過的附帶決議,要求規劃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 (如雙幣理財、永續合約等),黃仲豪表示,金管會已感受到業者的創新需求,目前正積極參考國際實務運作,並持續與業者溝通。預計將於專法公布實施後的 1 年內 (最快 2028 年第一季) 完成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的整體規劃,並對外徵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