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公佈最新統計,115年截至6月底止,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案共計21件,總金額達新台幣7385萬4796元。與114年同期相比,件數增加3件,但總金額減少319萬5693元,統計近5年累計已逾9億元遺產「充公」,並以112年金額最高,單年即佔4.58億元。
根據統計,近5年(111年度至115年度)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現金繳庫金額累計高達9億754萬餘元。其中以112年度的4億5831萬餘元為最高紀錄,其次分別為115年度的1億5329萬餘元以及114年度的1億2234萬餘元,顯示出無主遺產解繳金額規模相當龐大。財政部指出,所有解繳金額已全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財政部國庫署說明,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在法定期限屆滿且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該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若仍有賸餘,產權即歸屬國庫。在實際實務運作上,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案件大多由法院選任律師、地政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擔任遺產管理人,代為處置並清理相關資產。
在清理程序完備後,遺產管理人會將賸餘的現金辦理解繳國庫作業;至於非現金資產部分,則會統籌移交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進行後續處置。為協助遺產管理人順利辦理解繳作業,國庫署也在官方網站設置專區登載注意事項,方便相關專業人員隨時查詢與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