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近日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合格碳定價機制」(QCPS)名單,「台灣碳費」正式列入其中,與歐盟、日本、韓國、新加坡等16個主要碳定價制度並列,英國CBAM首個責任期間為2027年全年,首次申報及繳費期限為2028年5月31日。環境部表示,這項進展顯示我國碳定價制度已具備與國際接軌的基礎,將有助於我國出口產業因應全球碳邊境調整措施,維持國際競爭力。
英國CBAM將於2027年起正式實施,主要目的在於使進口至英國的列管產品,承擔與英國境內製造商相當的碳成本;若進口產品已在原產地實際負擔符合規定的碳成本,英國設有「碳價減免」機制,可減免成本負擔。
環境部說明,自英國宣布實施CBAM後,我國由環境部邀集經濟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相關單位積極參與英方工作層級會議。114年我國碳費正式上路後,環境部也多次就我國碳費制度及其明示碳價性質向英方說明。英國稅務暨海關總署於8月27日正式公布台灣碳費為其認定「合格碳定價機制」。
首階段名單全球僅納入16個碳定價制度,台灣碳費即為其中之一。英國對合格碳定價機制訂有明確條件,包括制度由政府管理、產業依法參與、資訊公開並實際形成碳成本等。台灣碳費列入名單,代表制度完全符合英國CBAM認定條件。
對台灣企業而言,英國CBAM實施後,我國輸英產品如已依台灣碳費制度實際負擔碳成本,並符合相關資格與計算等規定,英國進口商得依規定申請碳價減免,有助降低重複碳定價風險。
環境部特別提醒,列入名單並不代表企業所繳碳費均可直接全額抵減,實際減免金額仍須依產品實際負擔的「有效碳價」計算。英國CBAM首個責任期間為2027年全年,首次申報及繳費期限為2028年5月31日,企業仍應及早盤點碳排放與碳成本資料。環境部將持續協助企業強化查驗能力,兼顧減碳成效與產業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