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虛幣與第三方支付黑數!政院拍板洗錢防制法3大修正 洗錢逾1億最重判10年

打擊虛幣與第三方支付黑數!政院拍板洗錢防制法3大修正 洗錢逾1億最重判10年

▲ 打擊虛幣與第三方支付黑數!政院拍板洗錢防制法3大修正 洗錢逾。(圖:資料照)

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法務部擬具之《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本次修法旨在強力打擊詐欺與地下金融,將未依法登記的虛擬資產與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納入洗錢特定犯罪範圍,並對涉案金額達1億元以上者加重處罰,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同時建立金融機構與業者間的跨機關照會機制,全面提升金融透明度並接軌國際標準。

隨著地下金融與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許多不法集團利用虛擬資產與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洗錢,試圖繞過傳統金融監管。為了堵住這些金流漏洞,行政院會今日拍板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全力掃蕩地下匯兌與虛幣洗錢行為。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洗錢防制工作是打擊犯罪與維護金融秩序的重要基礎。隨著犯罪手法與資金移轉方式快速變化,相關法制必須依國際標準及實務需求持續精進。本次修法就是為了讓台灣的金融防護網更加嚴密,確保民眾財產安全。

本次修法有三大核心重點。首先,將未依法登記、登錄或未經許可經營之虛擬資產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等犯罪行為,正式納入洗錢特定犯罪範圍。針對未登記的虛擬資產或第三方支付事業與人員,若涉及洗錢且金額達1億元以上,將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幅提升對地下金融的懲罰力度。

其次,修法依據「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國際標準,明確規範實質受益人的法律定義,並增訂審查及辨識實質受益人的方法,授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等相關機關訂定辦法,強化企業與信託的透明度,避免有心人士利用人頭戶或複雜股權結構隱匿身分。

第三,建立跨機關資訊共享,以及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間的同業與異業照會機制。過去不法集團常利用不同業別間的資訊落差進行洗錢,未來透過建立即時調取與查詢機制,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業者能更有效率地進行即時查證與風險控管,精準打擊資恐與洗錢行為。

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卓榮泰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同時請法務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儘速完成後續子法與配套措施,持續強化跨機關合作,確保新法能具體落實執行。